鞋,这种鞋穿上之后需要经常换袜子才行,稍稍慢了,袜子的臭味就会散了出来——而我恰恰不是那样勤快的一个人。
它停在我脚边,将脑袋直接枕在了我的脚背上,或许是觉得这鞋子处的味道和它身上自己的味道差不多少,两者至少在味道上而言,应是“同类”。
既然是同类,那怎么会有相厌相弃的道理呢?
我终究是将它抱回了宿舍,腾出了最下面的柜子,取了枕头里的棉花,暂且收养了它。
因为担心门口宿管大爷盘查,还用外套裹住了它,那件外套自然也不能再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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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月后,我又用那件外套把它从宿舍里带了出来,外套和它都没有再带着回来。
之后那狗怎样,我不知道。我只知道那狗的伤口好了,它敢在宿舍里的任何一个角落大小便,敢把其他人的袜子都叼进洗手台下、便池里。
我原本觉得自己所做并没有不对,直到经历了一些事、遇到了一些人,再回想那时、那狗,才恍悟这或许其实早就是什么隐喻了吧。
就好像生病时有人会虚寒问暖,口渴时有人会端茶送水,受伤的时候也有人紧紧抱住,傻笑着说:真好,被人扔了真好,如果不被扔掉,又怎么会被我捡到?真好!
我尝试着琢磨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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